8527210010
具备接收和转换数字广播数据系统信号功能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音组合机
计量单位台
出口税率0%
出口退税税率13%
出口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13%
消费税率-
最惠国税率0%
进口暂定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130%
申报要素
4:具备接收和转换数字广播数据系统信号功能的需注明
协定税率
东盟0%
智利0%
巴基斯坦4.8%
新西兰0%
秘鲁0%
哥斯达黎加0%
瑞士0%
冰岛0%
澳大利亚0%
韩国4%
格鲁吉亚0%
毛里求斯0%
马尔代夫0%
柬埔寨0%
尼加拉瓜13%
厄瓜多尔12%
塞尔维亚12%
香港0%
澳门0%
亚太0
RCEP税率
澳大利亚12%
文莱11%
柬埔寨11%
韩国11%
老挝11%
马来西亚11%
新西兰12%
新加坡11%
泰国11%
越南11%
日本11.3%
印度尼西亚11%
菲律宾11%
缅甸11%
所属目录
中国中国海关编码
第16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
85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8527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不论是否与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或时钟组合在同一机壳内
852721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合机
85272100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合机
8527210010具备接收和转换数字广播数据系统信号功能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音组合机CIQ代码及名称
101具备接收和转换数字广播数据系统信号功能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合机(Ⅰ类收录(放)音组合机)
102具备接收和转换数字广播数据系统信号功能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合机(Ⅱ类收录(放)音组合机)
103具备接收和转换数字广播数据系统信号功能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合机(Ⅲ类收录(放)音组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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